摘要

這類手法通常假冒政府機關名義發布,聲稱需要提供個人資料、支付罰款或受監管財產,以免觸法等恐嚇性用語,讓受害者感受到壓迫性並服從指令,因而受騙上當。

假政府通知文案通常以電子郵件、簡訊或社群媒體訊息等形式傳播,也可能要求受害者到便利商店列印公文書。這些訊息通常帶有官方標誌或稱謂,讓受害者誤以為是真正的政府通知,例如:公文書、罰單。詐騙者會利用這些假通知來誘騙受害者提供機敏個人資料(例如:身分證號碼、銀行帳戶資料或存簿金融卡等)或直接支付金錢。這類技術利用了民眾對政府機構的信任以及對違法後果的恐懼,使受害者判斷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