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 T0020: 利用社會環境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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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術階段: 詐騙訊息引誘與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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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技術:
冒名政府機構或代表
詐騙者冒充政府機關或官員,例如:使用偽造證件或官方語言,宣稱受害者需要繳納稅款、罰款或接受刑事調查,從而進行詐騙活動。
冒名非政府機構或代表
詐騙者假扮非政府機關或其代表,例如:銀行、NGO 組織或慈善機構等,誘使受害者捐款或提供機敏資料,並進行詐騙活動。
冒名知名人物
詐騙者冒充名人、投資顧問或具有社會影響力等人物,聲稱借錢或提供投資機會,以騙取受害者信任或金錢。
利用遵守法律
詐騙者利用受害者對法律的敬畏,聲稱其涉及違法行為(例如:涉及金融詐騙、洗錢犯罪等),威脅受害者採取行動或接受金錢帳戶監管以避免法律後果。
利用宗教信仰
詐騙者利用受害者對宗教信仰的虔誠,假借宗教活動名義(例如:捐款或儀式費用),進行詐騙活動。
利用善心捐款
詐騙者冒充慈善機構或發起假募款活動,並結合時事,聲稱資金將用於救助災民、病患、戰亂或貧困人民,誘導受害者捐款。
摘要
詐騙者利用社會文化、環境、政策或法規對受害者的影響力,誘使受害者相信詐騙訊息,並錯誤判斷進行不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