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 T0014: 使用線上網路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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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術階段: 詐騙訊息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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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技術:
投放社群媒體廣告
詐騙者利用社群媒體平台上的廣告,透過精準投放,並迅速、大量觸及潛在受害者。
群發電子郵件
透過大量發送電子郵件來接觸更多潛在受害者,增加詐騙成功的機會。
使用即時通訊軟體
使用即時通訊軟體與受害者建立聯繫,進一步實施詐騙活動,提高成功機會。
發布社群媒體文章
詐騙者在社群媒體平台上發布文章、圖片、影片或其他內容,以誘騙潛在受害者。
發布於網拍平台
詐騙者利用網拍平台發布假商品或服務,誘使受害者進行交易。詐騙者可能會在網拍平台上發布假商品或服務,例如:假冒品牌商品、虛構的投資機會等,誘使受害者進行交易。這種技術取決於受害者對網拍平台的信任,認為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務都是合法的。
摘要
詐騙者透過網路平台、社群媒體、交友軟體或即時通訊服務,將詐騙訊息或惡意連結傳遞給受害者,藉此達成誘騙或竊取機感資訊的目的。這項技術充分利用網路的即時性、匿名性以及其廣泛的連接性,使詐騙者能夠迅速將偽造的訊息或文件傳播給大量受害者,並誘使其按照詐騙者的預期行動。這些平台也可用於詐騙宣傳,進一步擴大觸及範圍,並加強詐騙活動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