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名稱 簡介 戰術編號
T0001 搜尋封閉資源 從暗網、私密群組或論壇等黑市購買個人資料。 TA0001
T0002 收集熱門時事 詐騙者收集並利用當前社會熱議的事件或話題,吸引潛在受害者的注意力。 TA0001
T0003 分析社群媒體 詐騙者詳細檢視潛在受害者的個人檔案及貼文,分析其興趣愛好與人際網路等資料,或潛伏在群組內,進行更精準的詐騙活動,增加成功的機會。 TA0001
T0004 搜集公開資訊 詐騙者利用搜尋引擎和公開紀錄獲取詐騙素材,例如:潛在受害者的個人資料與群體相關資訊,詐騙者能透過這些公開資訊建立對目標的基本認知,並進一步進行針對性攻擊。 TA0001
T0005 取得資訊的社交工程 詐騙者使用社交工程技術來取得目標對象的機敏資訊,這些手法通常心理學技術,操縱目標的信任感或使其陷入壓力狀態,從而誘導他們洩漏關鍵的個人資訊或公司機密。這些手法可能包括釣魚攻擊、冒充身分、甚至利用目標的情緒弱點來突破。 TA0001
T0005.001 網路釣魚 網路釣魚是一種常見的社交工程手法,詐騙者透過偽造的電子郵件、網站或訊息,誘導受害者點擊惡意連結或輸入機密資訊。釣魚攻擊的目的是取得機敏資訊,例如:帳號密碼、信用卡資訊或企業機密等。 TA0001
T0005.002 電話測試 詐騙者利用人工或機器人撥打測試電話,目的是確認某個電話號碼是否有效並有人使用,或紀錄接聽時間等資訊,也可能會錄製接聽者的聲音。詐騙者通常利用緊急或合法的理由,使受害者放鬆警惕,洩漏資訊。 TA0001
T0005.003 問卷調查 詐騙者以市場調查、問卷調查或優惠活動為名義,誘導受害者提供個人資訊,例如: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這些資訊可能被用於後續的詐騙行動。 TA0001
T0006 駭入系統進行情報收集 此技術涉及未經授權地進入目標系統,以獲取內部資訊、機敏資料或其他有價值的情報。駭入者通常會利用系統或應用程式中的漏洞,繞過安全措施,進入網路、伺服器或終端設備(指可透過行動通信網路接取網路服務之機器型通訊終端設備)。 TA0001
T0007 勾結內部人員進行情報收集 詐騙者透過利益誘惑、威脅或其他手段,勾結政府官員或銀行員工等人員建立合作關係,以非法獲取機密資訊或內部資料,用於後續的詐騙活動。 TA0001
T0008 多媒體素材製作 詐騙者透過製作高質量的影片、圖片或聲音內容,提升詐騙劇本的可信度與說服力。偽造內容主要包含靜態圖像如官方證件、企業商標、通知文件,以及動態內容如宣傳影片、廣告素材,並輔以各類音訊內容。 TA0002
T0008.001 製作人工智慧生成的影片 利用 AI 技術(例如:深度偽造)創建看似真實但實際上是假的影片內容。這可能包括偽造真實人物從未有過的言論或行為。 TA0002
T0008.002 製作人工智慧生成的圖片 使用 AI 工具(例如:GAN)創建逼真但完全虛構的圖片。這些圖片可能是不存在的人、地點或事物。 TA0002
T0008.003 製作人工智慧生成的聲音 利用語音合成技術模仿真實人物的聲音,或創造完全虛構的聲音。這可用於製作假冒的語音訊息或聲音內容。 TA0002
T0009 製作詐騙文本 這類手法是由詐騙者編寫具有吸引力或聳動性的文本內容,並利用精心設計的話術來誘騙受害者,其中可能結合社會熱門議題,誘使受害者在虛構的情境中透露機敏資訊或支付金錢等。製作詐騙文本往往採用模板化方式製作,再藉由各種技術工具快速產出變化版本,以觸及更潛在的受害者。 TA0002
T0009.001 製作假交友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透過偽造的個人資料、照片和吸引人的描述來與潛在受害者建立聯繫。並透過感情操控或假承諾,進行金錢詐騙或個人資訊竊取,常見於交友軟體、網路聊天室或社群媒體。 TA0002
T0009.002 製作假投資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提供高報酬、低風險的投資項目,也會用「限量」、「VIP 會員」等有限的投資機會,並使用專業術語或偽造的業績數據來增強可信度,目的是吸引受害者進行投資。 TA0002
T0009.003 製作假中獎通知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聲稱受害者獲得大獎,誘導受害者提供個人資訊或支付手續費。 TA0002
T0009.004 製作假慈善募款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假借慈善機構的名義,並聲稱有大型災難或緊急事件,誘騙受害者捐款或提供個人資料。 TA0002
T0009.005 製作假工作招聘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通常承諾高薪或在家工作機會,以吸引被害者主動應徵。 TA0002
T0009.006 製作假政府通知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假冒政府機關名義發布,聲稱需要提供個人資料、支付罰款或受監管財產,以免觸法等恐嚇性用語,讓受害者感受到壓迫性並服從指令,因而受騙上當。 TA0002
T0009.007 製作假貸款/信用卡申請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由詐騙者提供貸款或申請信用卡等機會,誘騙受害者提交機敏資訊、金融工具或支付手續費等。 TA0002
T0009.008 製作假帳戶凍結通知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聲稱受害者的銀行帳戶或線上帳戶被凍結,要求他們立即提供驗證資訊以恢復正常使用。 TA0002
T0009.009 製作假快遞通知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通常告知受害者有未送達的包裹,要求提供詳細資訊或支付運費以完成送達,也可能恐嚇若受害者,如果不收包裹則會有法律訴訟問題,甚至送假包裹給受害者,當受害者簽收後索討高額費用。 TA0002
T0009.010 製作假技術支援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假冒技術支援的文案,通常警告受害者的設備或帳戶出現問題,要求他們立即採取行動或支付服務費。 TA0002
T0009.011 製作假商品買賣文本 這類手法通常提供假商品買賣的機會,以誘騙受害者購買不存在或與描述不符的商品,俗稱一頁式廣告購物詐騙。 TA0002
T0010 製作虛擬偽造資料/文件 詐騙者製造虛擬的假資料或文件,用於誘導受害者相信其假身分、或執行網路釣魚等詐騙活動。 TA0002
T0010.001 製作假帳號 詐騙者創建完全虛構的線上身分、人設或角色,包括不實的社群媒體檔案(例如:大頭照、學歷或職業等)及背景故事等,用於詐騙活動。 TA0002
T0010.002 製作假電子郵件 詐騙者偽造看似來自可信來源的電子郵件,用以誘使受害者相信郵件內容並執行特定行為。詐騙者通常會偽造寄件者地址、郵件標頭(Email Header)等資訊,並模仿特定組織或個人的郵件格式、署名及內容風格,以增加郵件的可信度。 TA0002
T0010.003 製作假簡訊 詐騙者偽造看似來自可信來源的簡訊內容,用以誘使受害者相信並回應訊息。詐騙者會透過簡訊發送平台、通訊協定或特殊設備(例如:偽基站),偽造寄件者號碼或名稱,使簡訊看似來自銀行、政府機關或知名企業等可信機構。 TA0002
T0011 製作實體偽造文件 製作看似真實但實際上是偽造的實體文件,是詐騙活動中的一項關鍵技術。這些文件可能包括身分證、公司證書或銀行對帳單等。製作者通常精心模仿真實文件的每一個細節,包括防偽標籤、特殊字體及水印等安全特徵,目的是使這些偽造文件能夠通過檢查,並被視為真實文件。 TA0002
T0011.001 製作假證件 詐騙者會仿造官方或合法組織頒發的文件,以欺騙受害者或相關機構。這些假證件可能包括身分證、護照、駕照、公司證書、學歷證書或銀行對帳單等,並通常用於身分盜竊或詐騙活動。 TA0002
T0011.002 製作假公文 偽造政府機關、企業或合法組織的正式文件來實施詐騙行為。這些假公文通常包括通知書、稅務單、罰款通知、法律文件或其他形式的官方文件,目的是詐騙目標受害者,讓其誤以為收到合法且具有權威性的指示。 TA0002
T0011.003 製作假地契 偽造土地交易相關的文件,來詐騙受害者的財務或資產。這些假地契通常包括土地買賣契約、產權證明、土地登記文件等,目的在於讓受害者相信某塊土地或不動產已經完成合法交易或轉讓。 TA0002
T0012 製作詐騙網站 詐騙者創建與合法網站極為相似的假冒網站,誘使受害者提供機敏資訊(例如:身分證號碼或銀行帳戶資料等),達到詐騙或竊取資料等目的。 TA0002
T0012.001 註冊網域名稱 詐騙者通過註冊與政府機關、銀行或知名品牌等迷惑性極強的域名,快速搭建詐騙網站或釣魚平台。 TA0002
T0012.002 租借雲端主機 詐騙者利用雲端主機服務來隱藏其來源,以進行後續的詐騙活動。雲端主機提供匿名性及容易擴展的特性,使詐騙者能夠快速部署和管理多個伺服器,以進行各種詐騙活動(例如:架設詐騙網站)。 TA0002
T0013 製作詐騙應用程式 模仿合法軟體外觀和功能的惡意程式。這些應用程式看似與合法的軟體相同,但其實背後隱藏著各種惡意行為,例如:竊取個人資訊、植入木馬程式、鎖定裝置勒索金錢,或者利用受害者的裝置進行詐騙活動。詐騙者會將這些假冒的應用程式偽裝成熱門的遊戲、金融、社交或生產力工具,並透過釣魚網站、刊登廣告、社群媒體宣傳等方式引導受害者下載。 TA0002
T0014 使用線上網路傳遞 詐騙者透過網路平台、社群媒體、交友軟體或即時通訊服務,將詐騙訊息或惡意連結傳遞給受害者,藉此達成誘騙或竊取機感資訊的目的。這項技術充分利用網路的即時性、匿名性以及其廣泛的連接性,使詐騙者能夠迅速將偽造的訊息或文件傳播給大量受害者,並誘使其按照詐騙者的預期行動。這些平台也可用於詐騙宣傳,進一步擴大觸及範圍,並加強詐騙活動的影響力。 TA0003
T0014.001 投放社群媒體廣告 詐騙者利用社群媒體平台上的廣告,透過精準投放,並迅速、大量觸及潛在受害者。 TA0003
T0014.002 群發電子郵件 透過大量發送電子郵件來接觸更多潛在受害者,增加詐騙成功的機會。 TA0003
T0014.003 使用即時通訊軟體 使用即時通訊軟體與受害者建立聯繫,進一步實施詐騙活動,提高成功機會。 TA0003
T0014.004 發布社群媒體文章 詐騙者在社群媒體平台上發布文章、圖片、影片或其他內容,以誘騙潛在受害者。 TA0003
T0014.005 發布於網拍平台 詐騙者利用網拍平台發布假商品或服務,誘使受害者進行交易。詐騙者可能會在網拍平台上發布假商品或服務,例如:假冒品牌商品、虛構的投資機會等,誘使受害者進行交易。這種技術取決於受害者對網拍平台的信任,認為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務都是合法的。 TA0003
T0015 使用通訊設備傳遞 詐騙者透過各種通訊設備,例如:手機、市話、無線電或廣播等,將詐騙訊息傳遞給受害者。他們可能假冒他人身分,或冒充親友的求救電話,藉此引起受害者的警覺與同情心,進而達成詐騙目的。此外,詐騙者也可能利用這些設備進行測試,確認某支電話是否有人在使用,建立資料庫後提高詐騙的效率及成功率。 TA0003
T0015.001 進行隨機撥號 使用隨機撥號的方式觸及大眾,以建立受害者資料庫、或尋找可能上當的目標,並可能結合自動化技術進行號碼篩選。 TA0003
T0015.002 進行簡訊轟炸 詐騙者利用大量發送簡訊的方式,迅速並大量的觸及潛在受害者,吸引其注意後誘導其採取行動。 TA0003
T0016 進行實體接觸 詐騙者透過寄送實體信件、進行實體接觸或舉辦活動等方式,與受害者建立信任或引起注意,這通常會涉及面對面的交流,並且可以在各種場景中進行,例如:街頭、商場、餐廳或其他公共場所,甚至直接到受害者的家裡或工作場所。詐騙者可能偽裝成某個合法角色,例如:政府官員、慈善機構代表或商業推銷員,以引起受害者的關注和信任。透過直接的互動,詐騙者會運用言語、肢體語言或實體文件、證件來進行詐騙,可能誘使受害者提供機敏資訊、捐款或進行其他不當行為。 TA0003
T0016.001 寄送實體郵件 透過寄送實體郵件,使詐騙訊息更具真實性和可信度,以增加受害者的信任。 TA0003
T0016.002 舉辦活動邀請被害者 詐騙者透過舉辦各種活動,邀請受害者參與,並利用這些活動作為詐騙的誘餌,例如:線下的聚會、講座、抽獎、免費體驗等。詐騙者常假裝成為有影響力的品牌、社會組織或知名人士的代表,藉此吸引受害者參加。活動的內容和宣傳通常會強調高額報酬、免費贈品或有吸引力的回報,從而引發受害者的興趣和好奇心。 TA0003
T0016.003 實地拜訪被害者 詐騙者透過實地拜訪受害者,直接進行面對面的接觸,通常假扮成某個合法或可信的身分,例如:政府機構、金融機構、慈善機構或商業代表等。這種方法通常由詐騙者親自到受害者的家裡或工作場所進行,藉此提高詐騙活動的可信度。詐騙者會利用親身接觸來建立信任,通過詳細的詐騙劇本或偽造文件,向受害者提供看似合法的資訊或提案。 TA0003
T0017 操控心理認知偏差 利用人性中的弱點或常見心理反應,例如:恐懼、貪念或同情等,干擾受害者的理性判斷與警覺機制,因而達成騙取個資、財物或誘使其執行特定行為等目的。 TA0004
T0017.001 利用貪婪 詐騙者會利用人們對高報酬、保證獲利或快速致富的渴望,設計吸引力極強的話術或活動。常見手法包括宣稱「保證高獲利」、「無風險投資」或「小額本金即可翻倍」等,讓受害者在慾望驅使下忽略風險或失去合理判斷能力。 TA0004
T0017.002 利用感情脆弱 詐騙者會針對受害者在情感上的需求與脆弱處進行詐騙活動,通常以陪伴、關懷、傾聽等手法長時間經營關係。常見的話術例如:「想跟你一起規劃未來」、「我真的把你當家人」、「你是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人」等,藉由細膩的互動逐步取得信任,讓受害者卸下戒心。 TA0004
T0017.003 利用生理需求 詐騙者會針對人類的生理需求,例如:性慾、健康等,設計相關誘因與話術。手法例如:「性交易」、「專屬健康計畫」等,滿足受害者對慾望、自我改善或社會認同的渴望,而失去警覺。 TA0004
T0017.004 利用信任 詐騙者假冒權威或知名機構、人物,營造高度可信度,使受害者失去警覺而信任。手法例如:假冒銀行、政府、慈善團體或知名藝人等,以官方通知、緊急處理、名人背書等話術降低受害者的防備,話術例如「這是法院通知」、「我是銀行專員」、「官方客服通知」等。 TA0004
T0017.005 利用緊張 利用人們的緊張心理,透過設置時間限制或者聲稱某個機會稀少來製造緊迫感,讓受害者感覺自己必須倉促做出決定。 TA0004
T0017.006 利用恐懼 詐騙者會刻意營造威脅或恐慌的情境,讓受害者在強烈壓力下失去理性判斷。常見話術例如:「你已涉及刑案」、「帳戶遭凍結」、「不即時處理將面臨法律責任」等,利用受害者對未知風險或權威壓力的恐懼本能,受詐騙者的操控而受騙。 TA0004
T0018 利用被害人行為習慣 詐騙者針對受害者的日常行為模式、習慣性操作及安全疲勞進行詐騙活動,受害者對此類活動因警覺性較低,更容易受騙。 TA0004
T0018.001 利用缺乏安全意識 詐騙者針對未採取安全措施的受害者(例如:未啟用雙重驗證),進行詐騙活動或竊取機敏資料。 TA0004
T0018.002 利用日常行為 利用受害者的日常活動或習慣性行為(例如:固定繳費方式、常用的App 等),因無警覺性而受騙。 TA0004
T0018.003 利用服從性 假冒權威或可信的角色(例如:公司主管或司法機關),利用受害者的服從性命令其行動。 TA0004
T0018.004 利用安全疲勞/貪圖方便 詐騙者利用受害者對安全措施的疲勞感或追求方便,誘使其忽略風險操作,例如:關閉 2FA 認證。 TA0004
T0019 運用技術手段 詐騙者結合技術手段,利用受害者或組織對技術的理解不足、系統弱點或過度自信,執行詐騙活動。例如:使用深度偽造技術模擬受害者熟悉的聲音或影像。 TA0004
T0019.001 盜取個資 詐騙者透過技術手段(例如:駭侵攻擊)取得受害者的個人資料,用於後續執行詐騙行動。 TA0004
T0019.002 盜取密碼 詐騙者透過技術手段獲取受害者密碼,進而控制其帳號。例如:釣魚網站、鍵盤記錄器或社交工程等手法。 TA0004
T0019.003 偽冒外表/聲音 利用技術手段偽造或模仿他人的外貌或聲音(例如:Deepfake),以欺騙受害者或進一步達成詐騙目的。 TA0004
T0020 利用社會環境或規範 詐騙者利用社會文化、環境、政策或法規對受害者的影響力,誘使受害者相信詐騙訊息,並錯誤判斷進行不當操作。 TA0004
T0020.001 冒名政府機構或代表 詐騙者冒充政府機關或官員,例如:使用偽造證件或官方語言,宣稱受害者需要繳納稅款、罰款或接受刑事調查,從而進行詐騙活動。 TA0004
T0020.002 冒名非政府機構或代表 詐騙者假扮非政府機關或其代表,例如:銀行、NGO 組織或慈善機構等,誘使受害者捐款或提供機敏資料,並進行詐騙活動。 TA0004
T0020.003 冒名知名人物 詐騙者冒充名人、投資顧問或具有社會影響力等人物,聲稱借錢或提供投資機會,以騙取受害者信任或金錢。 TA0004
T0020.004 利用遵守法律 詐騙者利用受害者對法律的敬畏,聲稱其涉及違法行為(例如:涉及金融詐騙、洗錢犯罪等),威脅受害者採取行動或接受金錢帳戶監管以避免法律後果。 TA0004
T0020.005 利用宗教信仰 詐騙者利用受害者對宗教信仰的虔誠,假借宗教活動名義(例如:捐款或儀式費用),進行詐騙活動。 TA0004
T0020.006 利用善心捐款 詐騙者冒充慈善機構或發起假募款活動,並結合時事,聲稱資金將用於救助災民、病患、戰亂或貧困人民,誘導受害者捐款。 TA0004
T0021 下載應用程式 在詐騙活動中,下載應用程式是詐騙者誘導受害者進入更深層詐騙環境的關鍵技術。此技術手段除了可能是惡意的應用程式,也可能是一場精心設計的社交工程手法。 TA0005
T0021.001 下載投資看盤軟體 詐騙者透過精心設計的話術,誘使受害者下載股票或加密貨幣交易所的軟體,或自行開發的假投資軟體,聲稱只有透過這些專屬軟體,才能購買特定的高報酬商品或參與特殊投資計劃。詐騙者藉此騙取受害者信任,最終目的在於誘導受害者投入資金(俗稱入金)。 TA0005
T0021.002 下載社群交友軟體 詐騙者利用愛情交友為名,誘導受害者下載特定的交友軟體或自行開發的假交友平台,進一步轉移至其他聊天軟體進行更私密或即時的交流,營造戀愛氛圍,最終目的是誘使受害者資助假情人或引導投資。 TA0005
T0021.003 下載博弈軟體 騙者以高額回報或娛樂性為誘因,誘導受害者下載特定的博弈軟體或自行開發的假博弈平台,進而操控受害者進行投注或儲值,最終目的為騙取受害者資金。 TA0005
T0022 邀請瀏覽網站 詐騙者誘導受害者瀏覽特定網站,網站通常模仿正常的金融、投資或交易平台,以高度擬真的介面和內容吸引使用者,並誘導其進行進一步的互動。 TA0005
T0023 邀請至其他通訊軟體 詐騙者通過各種管道,主動邀請受害者轉移至另一個通訊平台。這種技術的目的是將互動從較為公開或受監管的平台,轉移到更容易控制、難以追蹤的通訊環境。 TA0005
T0024 邀請進入群組 詐騙者發送群組邀請,吸引受害者加入。在這些群組中,詐騙者會預先安排多個暗樁,扮演不同角色和身分,形成一個看似真實且自然的社群網路。 TA0005
T0025 邀約實體見面 詐騙者邀約受害者實體見面,其中可能是假的邀約,詐騙者會要求受害者先支付金額,實際上卻無法實體見面;也可能是真的邀約,目的是建立更直接、更具說服力的互動,或收取受害者的現金等。 TA0005
T0026 邀約對話 詐騙者主動邀約受害者進行語音或電話對話,常見以偽裝客服人員、銀行機構或政府機關等,目的是取得受害者的信任,並誘導透漏機敏資訊或提交金錢等。此類邀約的話術,常見有交易訂單異常、帳戶安全問題或其他緊急事件等,營造出必須即時通話以解決問題的情境。 TA0005
T0027 要求聯繫新的人員 詐騙者要求受害者聯繫一位「助理」、「新負責人」或「指定專員」,通常假借流程交接或新的聯絡要求,實際是誘導受害者陷入詐騙者設計好的情境。常見的話術,例如:「幫你轉接銀行經理」、「等等會有檢察官打給你」等等。 TA0005
T0028 要求保密 詐騙者以「機密性」為由要求受害者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內容,通常聲稱涉及高度機密或有危險等等,藉此降低受害者徵詢專業意見或驗證的可能性。常見的話術,例如:「此為偵查不公開」、「你若跟其他人說將失去這個機會」等等。 TA0005
T0029 要求開設帳號/加入會員 詐騙者要求受害者開設平台帳號或加入會員,例如:加入投資平台、滿足交易需求或私密的應用程式等等。詐騙者可能會提供連結,引導受害者進入假冒的網站進行帳號開設,藉此竊取受害者的機敏個人資訊,或是進行詐騙活動。 TA0005
T0030 要求提供或開設金融帳戶/工具 詐騙者要求受害者提供或開設金融帳戶或工具(例如:金融卡、信託財產專戶等),通常藉由假借合法程序或利用受害者的信任,誘騙受害者進行指令,以達成竊取財務資產的目的。常見的手法,例如:提供工作機會給受害者、監管受害者財產等。 TA0005
T0031 要求提供身分證件或機敏資料 詐騙者要求受害者提供個人識別文件(例如: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等),常聲稱用於核實身分或完成必要的程序,實際目的是進行身分盜用或進一步的詐騙活動。 TA0005
T0032 要求簽立合約或文件 詐騙者假借買賣、商業合作、貸款申請或法律程序等理由,誘導受害者簽署合約或文件,以達成詐騙目的。這些合約或文件表面看似合法,但實際上不存在(例如:靈骨塔位),也可能包含對受害者不利的條款(例如:不動產移轉),最終導致受害者陷入財務或法律困境。 TA0005
T0033 要求資金轉移 透過多種手段引導受害者將資金轉入指定帳戶,以達成詐騙的目的。 TA0005
T0034 騙取金錢 詐騙者已成功執行具體行動,通過各種手段實現資金轉移,完成詐騙目的。 TA0006
T0034.001 有交易行為 詐騙者設計看似合法的交易過程,以誤導或欺騙受害者,藉以騙取金錢。這些假交易可能涉及偽造的購物網站、假交易契約等。 TA0006
T0034.002 單方面資金轉移 詐騙者要求受害者直接轉移資金,例如:轉帳、投資,翻拍點數兌換畫面等。 TA0006
T0035 騙取金融工具 詐騙者已成功騙取受害者各類金融工具,例如:存摺、印章、金融卡、密碼或網路銀行存取權限等,藉以達成資金轉移、洗錢、取款或製造金流斷點等目的。 TA0006
T0035.001 取得存摺印章 詐騙者會以各種理由誘導受害者交出存摺與印章。一旦取得,詐騙者即可冒用受害者名義辦理資金移轉、開設銀行帳戶或用於洗錢活動。 TA0006
T0035.002 取得金融卡及密碼 詐騙者成功取得受害者提款卡、信用卡等金融卡片及其密碼等,一旦取得,詐騙者可直接前往 ATM 提款、進行帳戶間轉帳或盜刷交易,迅速將受害者資金轉移到其他帳戶,甚至進一步用於洗錢,造成受害者損失,或涉入洗錢活動中。 TA0006
T0035.003 取得網路銀行存取權 詐騙者成功取得受害者的網路銀行的登入帳號、密碼、簡訊驗證碼或其他安全管控機制等存取權限。一旦獲取這些存取權限,詐騙者即可遠端操作受害者帳戶,進行未經授權的資金轉移、線上支付或加密貨幣交易等,造成受害者資產損失,甚至成為後續詐騙或洗錢的跳板。 TA0006
T0036 騙取機敏資訊 詐騙者透過各種技術或社交工程手段,非法騙取受害者的機敏資訊,可能包括個人資料(例如:姓名、地址、身分證號碼等)、財務資料(例如:銀行帳號、信用卡資料等)、商業機密或其他具有價值的資訊。 TA0006
T0036.001 取得身分證件 取得身分證件是騙取機敏資訊的基礎手法,詐騙者透過各種理由騙取受害者的身分證明文件,包括身分證、駕照、護照等官方證件的實體或影本。詐騙者通常會以身分驗證、開戶申請或協助調查等名義,要求受害者提供證件資料。這些證件可能被用於申辦人頭帳戶、假冒身分或其他犯罪用途。 TA0006
T0036.002 取得個人資料 詐騙者騙取受害者的個人資料,例如:住址、電話號碼或購物資訊等。用於執行詐騙活動。常見的手法包括偽造表單、釣魚網站或假借電話調查等,逐步蒐集受害者的詳細資訊。這些資料可能被用於身分盜用、詐騙活動,或出售給其他犯罪組織以進一步利用。 TA0006
T0036.003 取得資通設備或帳號存取權 詐騙者騙取受害者的設備帳號或存取權,可實施非法操作或資料竊取,或執行詐騙活動。 TA0006
T0037 人口販運 詐騙者利用工作機會、婚戀關係或教育承諾等手法,誘騙受害者出境(例如:泰國、緬甸、柬埔寨等)進入人口販運的陷阱,最終將他們控制並用於非法活動,如強迫勞動、性交易或器官買賣。 TA0006
T0038 持續互動 保持與受害者的長期聯繫,增強信任並逐步榨取受害者的資源。 TA0007
T0039 利用被害者人際網路 透過鼓勵現有受害者推薦親友參與詐騙活動,藉以擴大受眾範圍,實現多層次的擴散效果。 TA0007
T0040 擴展不同平台活動 詐騙者將詐騙活動拓展至新的社群平台或通訊管道,以擴大觸及範圍並增加潛在受害者的數量。 TA0007
T0041 調整目標群體 詐騙者透過動態調整其目標受害者群體,以提高詐騙成功率和影響力。 TA0007
T0042 升級詐騙技術手法 不斷更新與改進詐騙技術和工具,以緊跟時事並應對新的防範手段,從而提高詐騙成功率。 TA0007
T0043 擴展實體地理範圍 將詐騙活動推展至新的地理區域,擴大詐騙的影響範圍,涵蓋更多不同背景的受害者。 TA0007
T0044 流程自動化 詐騙者利用流程自動化工具來大規模實現詐騙活動的重複性任務,例如:批量發送釣魚電子郵件、語音訊息或簡訊,目的是降低人力成本並提升詐騙效率。 TA0007
T0045 受害者加入詐騙活動 詐騙者通過心理操控、利益誘惑或假冒合法活動,誘導被害者參與詐騙行為,使其成為整個詐騙操作鏈中的工具。 TA0007
T0046 受害者失去人身自由 詐騙者通過威脅或暴力手段,強迫被害者參與詐騙行為,並對其進行嚴密控制,以確保行動的執行和持續。 TA0007
T0047 隱藏人流 詐騙者在進行非法活動後,採取各種手段掩蓋自身行蹤,減少暴露風險,以避免被執法機關追查,甚至利用被害者的身分或行為來轉嫁責任,進一步保障自身安全並維持行動的隱密性。 TA0008
T0047.001 冒用他人身分 詐騙者竊取或偽造他人身分資料,將其用於隱藏自己的行蹤,甚至直接將詐騙活動的責任轉嫁給無辜者。身分冒用通常發生在受害者的個人資料被盜取後,詐騙者利用這些資料進行不法行為,例如:註冊新帳戶、申請貸款或執行詐騙活動。 TA0008
T0047.002 使用虛擬身分 詐騙者創建完全虛假的身分,並使用虛構的個人資料來掩飾行動,以避免在執行詐騙任務時暴露真實資訊。 TA0008
T0047.003 使用空殼公司 透過空殼公司來掩飾詐騙活動的資金流動和操作,增加調查難度。 TA0008
T0047.004 外籍人士 詐騙者可能利用外籍人士的身分,將詐騙行為與跨國犯罪聯繫起來,從而增加執法機關的追查難度,並利用受害者對跨國事務的陌生感來加強詐騙的可信度。 TA0008
T0047.005 利用代理人進行活動 詐騙者招募或威脅代理人,讓他們充當行動的執行者,從而將自己的風險降到最低並分散法律追究的目標。 TA0008
T0047.006 更改外貌或使用偽裝 詐騙者可能透過更改外貌或使用偽裝來躲避執法機關的追蹤,特別是在需要直接接觸受害者或暴露於公共場所的情況下。 TA0008
T0047.007 躲避監視器 詐騙者在執行行動時會刻意避開監控設備,例如:街道監視器攝像頭、銀行 ATM 監控系統等,以減少行蹤被記錄的可能性。 TA0008
T0048 移除人流痕跡 詐騙活動結束後,詐騙者會主動清除一切可能暴露行蹤的痕跡,確保執法機關無法溯源其行動。 TA0008
T0048.001 變更身分 詐騙者可能通過偽造護照或申請新的身分證,將其過去的行動痕跡與新身分完全隔絕,進一步增加追查的難度。 TA0008
T0048.002 銷毀身分文件或證據 詐騙者會徹底銷毀涉及詐騙行動的文件或物證,以避免這些證據落入執法機關手中。 TA0008
T0048.003 更改社交媒體帳號 詐騙者可能通過更改社群媒體的個人資料或變更假名,減少身分對應,或自己的真實身分被發現的可能性。 TA0008
T0048.004 停用或移除社交媒體帳號 詐騙者在行動結束後完全刪除或停用相關社群媒體帳號,以避免留下任何可供調查的線索。 TA0008
T0048.005 變更駐地場所 詐騙者在犯罪後會迅速搬遷到新的地點,避免被追蹤或定位,例如:機房、水房或據點等。也可能選擇跨國搬遷,進一步增加執法機關追查的困難度。或者以狡兔三窟的手法,固定一段時間在不同地點更換。 TA0008
T0049 隱藏資通流 詐騙者利用各種技術和策略隱藏其資訊、通訊的流動痕跡,確保自身行動無法被追查發現。 TA0008
T0049.001 使用人頭電話號碼 詐騙者通過購買或冒用他人的電話號碼來進行聯絡,俗稱人頭電話,減少被追查及定位的風險。這些電話號碼通常來自身分盜竊的受害者、外籍勞工或遊民,或以現金購買的臨時 SIM 卡等,從而難以追查。 TA0008
T0049.002 使用假電話號碼 詐騙者可能使用技術手段生成假的來電號碼,以掩蓋實際的通訊來源。這些假號碼常常冒充合法機構(例如:銀行或政府單位),從而提升詐騙的可信度。 TA0008
T0049.003 使用加密通訊軟體 使用加密通訊軟體(例如:Telegram、Signal)保護通訊內容,防止訊息被攔截或洩露,同時增加追蹤的難度。 TA0008
T0049.004 多層邀請 詐騙集團透過多層的邀請鏈,引導目標進入不同的通訊軟體或平台,每一層邀請都製造出斷點,讓外部難以追蹤到最終的詐騙源頭。 TA0008
T0049.005 租借虛擬主機 利用租借來自不同國家的虛擬主機來隱藏詐騙者的真實位置,增加追蹤困難度。 TA0008
T0049.006 偽造流量 產生大量的假流量來混淆網路流量分析工具,使得偵測詐騙活動更加困難。 TA0008
T0049.007 使用代理伺服器/跳板 透過代理伺服器定期變更 IP 地址,以避免被追蹤到真實位置。 TA0008
T0049.008 合法掩護 詐騙者利用合法公司或組織架構作為掩護,將非法行為隱藏在合法行動的背後,降低被偵查的風險。 TA0008
T0050 移除資通流痕跡 詐騙者在完成行動後,主動清除所有資訊、通訊流動的痕跡,避免留下任何可追溯的線索。 TA0008
T0050.001 下架廣告 迅速移除廣發給潛在受害者的詐騙廣告。 TA0008
T0050.002 刪除網域名稱 刪除網域名稱,以防止被追蹤到原始來源。 TA0008
T0050.003 更改網頁內容 詐騙者在完成行動後,通過刪除或修改詐騙網站的內容,清除任何能夠指向其犯罪行為的痕跡。 TA0008
T0050.004 移除網路主機 詐騙者可能通過移除伺服器或停用相關網路主機,徹底清除網路上的詐騙痕跡。 TA0008
T0050.005 消除數位足跡 刪除或隱藏與詐騙活動相關的線上資料和痕跡,確保不被發現。 TA0008
T0050.006 銷毀物理證據 清除所有可能連接到詐騙活動的實體證據,避免被實體物證指認。 TA0008
T0051 指導脫罪 詐騙者可能聘請律師或製作教戰守則,為內部成員提供指導,幫助他們在被執法機關調查時掩飾犯罪行為或推脫責任。 TA0008
T0051.001 利用教戰守則 詐騙組織制定詳細的教戰守則,教導成員如何詐騙受害者或如何應對執法機關的調查。 TA0008
T0051.002 利用法律從業人員 詐騙者可能利用律師或法律顧問,為其提供法律掩護或辯護服務。 TA0008
T0052 薪資發放 詐騙組織為內部成員提供固定底薪或業績獎勵,以吸引更多人參與並穩定團體內部結構。 TA0009
T0053 現金交付 詐騙者偏好使用現金進行資金交付,以降低電子交易被追蹤的風險。 TA0009
T0054 使用人頭或虛擬帳戶 詐騙者通過人頭或虛擬帳戶來接收和轉移資金,隱藏自身真實身分。這些帳戶可能由代理人註冊,或使用假身分資訊創建。 TA0009
T0055 使用公司或國外帳戶 詐騙者利用公司帳戶或國外銀行帳戶進行資金操作,以規避當地監管和追查。此行為使資金流動更加隱匿,特別是在跨國犯罪活動中。 TA0009
T0056 使用加密貨幣 詐騙者利用加密貨幣的匿名性進行資金轉移,進一步增加追查的難度。手法可能使用加密貨幣錢包接收贓款,並迅速將其轉移、多層混淆或在境外兌換成法定貨幣。 TA0009
T0057 轉換資產種類 詐騙者通過將資金從一種類型轉換為另一種類型(例如:從現金轉換為古董),隱藏資金的來源和流向。這種行為通常發生在多層洗錢過程中,旨在模糊資金的真正來源。 TA0009
T0058 黑吃黑 詐騙者之間可能發生內部掠奪行為,目標包括資金或資源,此行為反映了詐騙集團內部的不穩定性,可能提供執法機關更多的調查線索。 TA0009
T0059 構建受害者資料庫 除了騙取資金、資產以外,受騙上當的受害者資料名單也具有價值。 TA0009
T0060 詐騙知識庫更新 除了騙取資金、資產以外,成功詐騙的手法技術也具有價值。 TA0009
T0061 要求購買通貨商品 詐騙者會利用「身分驗證」或「保證金」等各種手法,誘導被害者購買具有現金轉換價值的通貨商品(例如:點數卡、禮品卡、加密貨幣或 NFT 等),並要求提供卡號、密碼等資訊。 TA0005
T0061.001 要求購買點數卡 詐騙者誘導被害者購買點數卡,以點數卡作為交易媒介,進行詐騙活動。 TA0005
T0061.002 要求購買殯葬相關商品 詐騙者誘導被害者購買靈骨塔位、生基位或塔位等殯葬相關商品。他們通常偽裝成仲介,聲稱購買這些塔位可作為投資,未來可高價轉售以賺取價差。詐騙者可能會以低價購買、高獲利為誘餌,或以加購套裝組合、節稅等名義,誘騙被害者支付高額款項。一旦被害者付款,詐騙者便迅速消失,導致被害者無法追回款項,蒙受重大財務損失。 TA0005